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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自治区广电局  发布日期:2021-01-29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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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总体情况

    2020年,自治区广播电视局党组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自治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要求,以推进内蒙古“智慧广电”建设为中心工作,聚焦社会关切,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平台建设,优化服务流程,政府信息公开广度深度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进一步提高,群众知晓度和满意度稳步提升。

1. 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依据人员变动和工作需求,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要求承接总局下放的“县级广播电台、电视台变更台名、节目设置范围或节目套数审批”和“设区的市、县级地方新闻单位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核发”两项行政许可事项,补充完善《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视局行政权责清单》,在局门户网站公布并实施动态管理,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受理条件和办理标准、程序,达到公开透明可预期,同时做好事中事后监管责任落实。二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各处室单位报审公文时,需对公文的公开属性(全文公开、部分公开、不予公开)、公开方式(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公开)提出意见,随公文一同审批。没有明确公开属性及公开方式,或者没有依法依规说明不公开理由的,办公室对其做退文处理。政务公开专职工作人员每半月梳理一次当期印发文件,经分管领导审核后,上传至自治区政府信息发布平台和局门户网站,“双公示”信息同步推送至“信用中国”和自治区协同监管平台,及时、准确、全面地对政府信息进行公开。2020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8项。三是加强政策性文件解读。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机关政策性文件解读工作办法》,在局网站开设互动交流专栏,下设政策解读、新闻发布、征集调查、在线访谈等栏目,按月向政务服务局报送《政策解读情况报备表》,年内对“智慧广电”工程、《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申领等重点工作进行了详细解读。四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全年处理在线监督、局长信箱、政务咨询58件,其中49件及时给予答复,1件正在办理中,8件不在我局职能范围内;收到自治区信访信息系统信访件22件,其中13件不在我局职能范围内,解释原因并退回,7件已在规定期限内办结并答复,2件正在办理。五是完善强化在线服务功能。在局网站首页设置在线办事栏目,直接链接至自治区政务服务网,形成统一服务入口;将各类服务事项按照事项和服务对象两种分类方法分别列示,详细提供了我局各项行政许可业务的基本信息、受理条件、设定依据、收费标准及依据、办事流程图、办理材料等内容,做到了内容表述准确、简洁、清晰,样表齐全方便、可下载。

2. 依申请公开情况

   依照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接收、办理、档案管理等流程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统一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文本格式。全年答复依申请公开信息1件,答复及时、内容规范,未收到关于依申请公开的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3.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对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细则》《政务信息公开和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制度》等政府信息管理制度进行进一步修订完善,对主动公开文件独立归档,专人专柜保管,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产生的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等涉及申请人个人隐私的材料加密存档,依法依规积极做好政府信息的维护、更新、档案管理工作。二是新制定局《信用信息管理制度》,对信用信息的归集、发布、使用和管理进行了规范性约束,在局门户网站新设立信用监管信息公示共享板块,对行政许可、处罚等行政执法信息进行公示。

4. 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以政府采购方式出资30万元用于局官方网站维护服务项目,对门户网站进行专业化改造,进一步对信息公开、互动交流、网上办事等栏目的标准性和功能性进行加强。二是加快网站集约化建设进程,将局官网在线办事栏目与自治区政务服务网对接,实现数据共享,为群众和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推进我局政务管理数字化、科学化的水平。三是参与自治区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配合由自治区政务服务局牵头的此项工作,参与制定我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平台建设规范》,并成为自治区标准化建设试点单位。

5. 监督保障情况

   局党组定期召开专项会议,听取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落实经费保障,为工作顺利开展创造条件。一是强化顶层设计、加强信息整合。根据人员更新和职能变动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年内,局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分别亲自到政务服务局指导部署窗口相关工作,就办好广播电视各类行政审批事项提出了具体要求二是明确工作责任,加强考核监督。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各行政处室、事业单位年度考核指标,定期开展工作自查,对产生政策解读不规范、建议提案办理不及时等问题的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对责到人。三是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服务意识。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规条例,准确把握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提高全系统对政府部门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形成了统一协调开展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格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5

-17

5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10

1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74 84570582.81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自治区工作要求和人民群众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渠道还需拓展,新媒体平台运用有待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还有待提高;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还需进一步规范。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拓宽公开渠道,加大信息更新力度,在丰富内容的同时,探索新的公开形式;建立专业化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有针对性地对工作薄弱处进行专项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和水平;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内容单一、更新迟缓的栏目进行整合优化,进一步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加大考核分值权重,推进工作主动性,切实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