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广播电视法治建设,优化广播电视营商环境,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视局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视局2023年宣布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视局
2023年12月01日
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视局关于宣布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为推进广播电视法治建设,优化广播电视营商环境,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视局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视局2023年宣布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特此公告。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视局2023年12月01日
为推进广播电视法治建设,优化广播电视营商环境,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视局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视局2023年宣布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视局
2023年12月01日